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蓮峰(峯)廟
蓮峰廟是澳門三大古廟之一,屬已評定之紀念物,始建於明萬曆年間,廟內四方亭上的“中外流恩”匾額可證其建築至今已逾400年歷史,目前所見是始於1876年的規模。

蓮峰廟乃當年華人商賈的議事廳,也是中國官吏的駐節處,直至清嘉慶、道光年間,仍為中國官吏臨澳辦案的駐節處。1839年9月3日清朝欽差大臣林則徐來澳巡視查禁鴉片,即由前山出發入關閘,並於蓮峰廟正殿會見葡萄牙官員,明申禁令,由此可見當時中國仍對澳門行使主權。
  
地址: 澳門罅些喇提督大馬路與拱形馬路交界
前往下一景點: 步行11分鐘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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