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莲峰(峯)庙
莲峰庙是澳门三大古庙之一,属已评定之纪念物,始建于明万历年间,庙内四方亭上的“中外流恩”匾额可证其建筑至今已逾400年历史,目前所见是始于1876年的规模。

莲峰庙乃当年华人商贾的议事厅,也是中国官吏的驻节处,直至清嘉庆、道光年间,仍为中国官吏临澳办案的驻节处。1839年9月3日清朝钦差大臣林则徐来澳巡视查禁鸦片,即由前山出发入关闸,并于莲峰庙正殿会见葡萄牙官员,明申禁令,由此可见当时中国仍对澳门行使主权。
  
地址: 澳门罅些喇提督大马路与拱形马路交界
前往下一景点: 步行11分钟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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