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银业的发展与规管
金饰业是澳门传统行业之一,清朝时期已经开始发展,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曾出现一段辉煌时期。当时的大街、草堆街、十月初五日街金铺林立,数量多达数十间,包括谢利源、福兴、东兴、祥信、天盛等。渔业兴旺时期,草堆街为一众渔民上岸购买用品的主要街道,当中尤以布疋和黄金深受渔民喜爱。然而随着水域受污染,渔获减少,渔业日渐式微,渔民皆投向较易赚取金钱的行业。现时本地居民及国内游客成为该区金铺的主要客源。
为了规范在澳门销售的黄金首饰,政府在2003年颁布了第1/2003号法律,当中规定了金饰按黄金含量的不同而作的标准,例如18k黄金是指黄金的含量纯度不少于千分之七百五十;足金是指含量纯度不少于千分之九百九十。此外,金铺必须以刻、铸或压印的方式在金饰表面标示有关的含量纯度,亦规定金铺必须发出发票或收据给顾客,其上要列明店铺名、地址、货品及黄金含量纯度说明、价格及发出日期等,务求让顾客买得安心。